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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来源: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8-02-09 字体:[ ]

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一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明确我省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61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四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事项共5项。

根据《决定》,我省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一批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等10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8项,涉及聘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责任人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项目;取消已暂不列入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1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9项;向市县级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项、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5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8项,包括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行政许可调整为部门内部管理事项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事项8项;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项。

《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转自: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