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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公示]南通宏慈药业有限公司5吨/年环磷腺苷、1吨/年三磷酸胞苷二钠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6-11-03 字体:[ ]

南通宏慈药业有限公司5吨/年环磷腺苷、1吨/年三磷酸胞苷二钠、0.5吨/年聚胞苷酸、0.5吨/年聚肌苷酸、2000吨/年氧化羟丙基淀粉及副产240吨/年氯化钠、100吨/年啤酒酵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经市场充分调研,南通宏慈药业有限公司拟在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实施项目建设,建设5吨/年环磷腺苷、1吨/年三磷酸胞苷二钠、0.5吨/年聚胞苷酸、0.5吨/年聚肌苷酸、2000吨/年氧化羟丙基淀粉及副产240吨/年氯化钠、100吨/年啤酒酵母项目,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南通宏慈药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3692803 ,联系人:陈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9127185,联系人:陆海兵,电子邮件:ntlhb@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污染控制和事故风险防范、大气环境影响等为评价重点,提出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附近公众可通过来信、来函、来电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