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我局向你公司印发了《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应急调峰储备站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通行审批〔2017〕529号)。2017年11月13日你公司提出申请:因资金控制需要等原因,申请撤销上述行政许可决定。
经审查,现决定自即日起撤销《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应急调峰储备站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通行审批〔2017〕529号),该许可决定书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7年11月14日